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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原股东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及新入股东江苏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7亿股,上述七家发行对象分别认购142,400万股、119,000万股、66,000万股、50,000万股、16,000万股及50,000万股、26,6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7元/股。认购方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截至2011年1月7日,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上述五家公司原股东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决议。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决议。 五、同意召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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