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31日 08: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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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回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焦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下称:临汾洗煤)欠款事宜:截止2010年12月21日,临汾洗煤欠公司12701300.28元;经协商,公司同意将临汾洗煤的债权12701300.28元转让给焦化集团行使,焦化集团和临汾洗煤同意债权人变更;上述三方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焦化集团向公司支付12701300.28元(该笔款项已支付)。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公司对该欠款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本次收回欠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利润12701300.28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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