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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建设”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31日 08:07 作者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称:中交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暨换股吸收合并公司预案》的议案:中交股份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同时,以部分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实现中交股份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中交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法为: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除中交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公司的全体股东(下称:路桥股东)(包括此日收市后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所持的公司股票按照换股比例全部转换为中交股份换股发行的A股股票;中交股份的换股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届时将由市场询价确定;公司的换股价格为14.53元/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路桥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路桥股东可以自行选择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12.31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对本次合并有异议的中交股份股东有权要求中交股份或者同意合并的其他股东以公平价格购买其股份。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和中交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同时进行,互为前提。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原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中交股份或中交股份指定的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承继并统一调度使用,其人事、财务、经营纳入中交股份的管理体系中。
    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准备并择日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交股份签订有关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中交股份换股吸收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与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签署《应收账款国内保理合同》,该笔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利率为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手续费为5‰。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18日上午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事项。
    公司股票自2010年12月31日起复牌。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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