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30日 07: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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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28日、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确认: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同时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的是:公司属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具有季节性特征。 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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