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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公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1日 22:49 作者
      根据相关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长江保荐)近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签署了《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增资子公司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用于建设曙光汽车零部制造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长江保荐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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