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5日 20: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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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衡泰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衡泰公司向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申请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三年),用项目土地抵押及公司提供担保。其中项目土地抵押额贰亿柒仟万元,公司同意为剩余部分伍亿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壹拾玖亿捌仟柒佰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同意公司拟与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名称待定),注册资本金6122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49%。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5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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