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 23: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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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2日召开董、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对证券投资规模进行调整,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25%;同时同意公司以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作为公司现金流动性管理工具。 二、同意公司在上海购买经营用房。 三、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在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注册资本设定为1亿港元。本议案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从事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五、同意设立公司泉州分公司和厦门分公司,其业务范围分别是管理泉州地区和厦门地区的证券营业部;同时将上海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变更为管理泉州、厦门地区以外的证券营业部,经营全国范围内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六、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解聘胡平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杜建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其聘任待有关部门核准后生效。 八、同意聘任梁文忠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对其聘任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任职资格方生效。 九、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十、同意于2011年初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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