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0日 22: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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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下称:神华财务)签署经修订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由神华财务继续向公司及附属公司(下合称:本集团)提供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2011年度本集团于神华财务的每日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2011年度本集团向神华财务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本集团于神华财务的存款每日最高余额(包括相关应计利息)的实际交易金额约为1154百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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