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0日 08: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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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与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90%的股权,下称:新天集团)签署了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718.94万元,下称:新天房产)68.33%股权转让给新天集团,以新天房产的净资产评估价值35371.00万元为参考依据,该等股权转让价款为2417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房产24.94%的股权。 新天集团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支付22104.00万元,同时将其所持有的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下称:酒业公司)8.06%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以该等股权评估价值2129.95万元为参考依据,确定转让价款为2066.00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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