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9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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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召开2010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改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批准将7艘约22.4万载重吨到龄(33年船龄)散货船报废出售。根据各自船舶之到龄日期,预计其中之3艘将于本月内处置完毕,另4艘于2011年处置。 三、批准将公司所属“桂河”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关联方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四、批准向关联方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光租“向宁”、“向浦”二轮,并交由关联方中海工业有限公司改造成散货轮。 五、同意分别续签“松林湾”轮、“大庆88”轮的租赁合同:批准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续租“松林湾”轮一年,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同时批准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续租“大庆88”轮,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9月3日。 以上第三至五项议案中涉及的废钢船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及改造合同均将于近期签署,公司届时将按相关规定发布详细公告;该等议案皆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5日下午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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