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6日 23: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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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将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金融债券及相关特别授权的议案有效期延长为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为控股50%的子公司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向人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支农再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一年,自上述再贷款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2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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