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30日 22: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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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林集琦)签订《股份补偿协议》的议案:在首次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海证券)借壳上市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与桂林集琦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目前,按照最新的政策要求,为保证国海证券借壳上市顺利推进,国海证券各股东须将补偿方式调整为股份补偿,即如果国海证券借壳上市重组获批实施,在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包含实施完毕的当年),每年年末均需对国海证券进行重新评估,如果重新评估的评估值小于此次借壳上市重组的作价基准20.69亿元,则相关股东需将估值缩水额对应的股份数予以注销或赠送予桂林集琦的相关股东。为此,拟同意公司与桂林集琦签订《股份补偿协议》,对补偿期限、补偿方式及计算等事项作出相关约定。 二、通过关于维持国海证券借壳桂林集琦上市原重组方案不变(如按照201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最新评估结果调整方案,借壳上市将面临失败风险)的议案,即国海证券借壳上市重组资产的作价仍以200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 三、通过关于将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国海证券借壳桂林集琦上市事项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到2012年2月3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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