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9日 22: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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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参股20%的子公司国电新疆阿拉山口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风电公司)其他股东-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下称:艾比湖总公司)的下属全资企业,下称:农五师电力]拟签订二期《增资扩股协议书》,各方股东同意对风电公司进行二期增资扩股,即在一期增资后的风电公司注册资本92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注册资本8400万元,各方股东按所持风电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1680万元。本次增资后,风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7600万元,公司对其累计出资3520万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资金用于风电公司的“国电新疆阿拉山口风电项目”的后期建设项目,不足部分通过企业向银行借款解决。 公司于近期对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及截止2010年8月31日后与公司的交易事项进行了摸底,其中与下述四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关联方艾比湖总公司之全资企业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电力就若干关联事项分别签订了多为有价格没有数量或有数量没有价格的《棉种购销协议书》、《工业品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棉籽购销协议书》,主要为棉种、毛棉种、滴灌带、农用方管、自粘带、轴承、电线、发电机总成、毛棉籽等购销业务。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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