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9日 22: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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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2日-24日,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查,现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补充说明如下:公司尚未收到沧州市政府(下称:市政府)补贴款约1.6亿元,公司正在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并寻求市政府对公司破产重整的支持。公司已聘请律师和会计师对公司破产重整情况出具了专业报告,并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呈交了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公司尚未获得法院对破产重整的相关裁定。 公司于2006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受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得结案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办法,公司尚不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条件,公司正在积极向有关方申请结案,并适时推出非公开发行方案。 经征询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所提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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