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6日 19: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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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有“紫杉醇注入本公司”的相关报道,经核实,其提及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现予以澄清如下: 经确认,公司并未有意向收购紫杉醇所属的江苏红豆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红豆杉)股权。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宜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另外,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下称: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筹划上述行为以及收购红豆杉股权行为。同时,经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回复承诺如下: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存在针对公司的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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