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5日 22: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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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11月11日、12日、1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公司经咨询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自查后认为: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1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除此之外,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截至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剥离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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