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4日 17: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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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下称:中国纸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10.16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其中,中国纸业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并确保公司发行前后控股权不变;发行对象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认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4000万股,且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纸业于2010年11月11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六、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本次董事会所通过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七、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自查、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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