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5日 22: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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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汽集团,目前持有公司29%的股份)通知,广汽集团与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三菱汽车,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14.59%的股份)于2010年11月5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备忘录》:广汽集团拟通过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或其他中国法律法规允许且三菱汽车同意的合适方式使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并通过后续重组使公司成为或以公司资产设立广汽集团和三菱汽车(下称:双方)分别持有50%股份的合资公司。双方将根据《合作备忘录》约定开始组建工作组、实施尽职调查等为实现股权转让及使公司成为合资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 上述合作事项目前尚处于意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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