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2日 20: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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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0年11月1日持有公司2291769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下称:福建冶金)的通知,因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债信用)同意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不超过本金捌亿元人民币及相应票面利息的连带责任保证;福建冶金将其持有的公司114588470股股份(占福建冶金持有公司股份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质押给中债信用作为反担保,质押期限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11月1日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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