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1日 21: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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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为规避市场风险,同意公司控股50.48%的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下称:新西部公司)对聚乙烯醇(PVA)生产线停产,该生产线启动日期将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公告;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四期向新西部公司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检修、技改及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全资子公司甘肃下河清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鉴于变更相关证照的难度较大等原因,至今未经营)全部股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甘肃农垦下河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与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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