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1日 20: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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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隆兴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隆兴公司取得了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G-18的国有建设用地(共计面积为83556.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的使用权。该土地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192680000元,隆兴公司将在该地块为政府建设定销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3271.42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面积为245881.7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7389.70平方米,容积率为2.943,建筑密度为14.31%,绿化率为44.20%),预计总投资为10亿元(含土地价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 隆兴公司将设立金阊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各项日常管理。此外,公司将同苏州家和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方式来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双方各自承担50%,并按照双方各50%的比例享受分红及承担亏损责任。该项目预计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2012年6月21日之前竣工。 隆兴置业同意项目建成后按既定价格移交给政府,由政府按照每平米535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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