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31日 17: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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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花集团)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相关批准文件后另行公告。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有效期延期半年至2011年5月16日。 梅花集团控股股东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该事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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