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9日 09:21 |
作者: |
|
| |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建设混合动力汽车用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的议案,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预计2011年底前建设完毕。项目建设总投资3398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75%的子公司保定风帆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保定风帆)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此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发生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日止。保定风帆外资股东美国艾密欧公司以其所持保定风帆的股份作为反担保,担保比例为总担保额度的25%。 四、同意对公司子公司上海风帆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公司投入资本110万元,自2006年起已无经营活动)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将其注销。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