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6日 08: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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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于同日与陕西古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宝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佰万元,下称:新疆宝明;已经合法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发的有关四个区域的油页岩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签署相关协议,合作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页岩综合项目,由公司投入资金对新疆宝明增资。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以有关评估报告中新疆宝明的预估价值为依据,公司出资金额不超过新疆宝明预估价值的31/19倍,预计第一期分次出资金额总计人民币5亿元(公司自筹资金),第一次投入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人民币7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第一次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新疆宝明60%的股权,将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的后续出资按照新疆宝明的决策机构确定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分期投入,但公司的累积出资不超过最后一笔出资时已经确定的新疆宝明的价值的31/19倍。公司完成全部增资后,将持有新疆宝明6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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