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8日 23: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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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及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收购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腾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50万元,首期出资为人民币4000万元,下称:东铜铁路)6%、2%的股权,受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40万元、8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东铜铁路59%的股权。 三、同意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收购五矿国际货运天津公司、北京京煤南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下称:北京京煤)1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北京京煤各10%,共计20%的股权;收购济南京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下称:济南京煤)9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济南京煤15%的股权,收购价格均依据评估报告确定。收购完成后,北京京煤、济南京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同意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锦旗)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向杭锦旗增资人民币102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锦旗的注册资本金变更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仍持股60%。 五、同意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包神铁路)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向新包神铁路增资人民币4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包神铁路的注册资本金变更为人民币37.52亿元,公司仍持股4%。 六、同意公司对呼伦贝尔太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伟矿业)增资事宜:本次增资以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1122.93万元为依据,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后,太伟矿业注册资本从目前的人民币1100万元变更至2100万元,公司持股47.1%。 七、同意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200万美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八、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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