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5日 2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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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浦东金桥园区三区19号楼(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房产[指该19号楼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预测建筑面积3829平方米,最终均以该房地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下称:大产证)面积为准]转让给爱德华重工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人民币56286300元。与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于2010年12月31日前签署)将在公司取得大产证后方可签订。该房地产买卖实施后,在扣除各项成本及税费后,公司可实现税后利润约2000万元。 二、同意终止公司投资松江园区四期厂房建设(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尚未开工)。 三、通过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其中,同意蒋耀(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曹宇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选举毛辰续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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