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5日 2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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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补充协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调整与六家商业银行相关专用汽车按揭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有关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钟楼支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五家商业银行在不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公司所生产的专用车辆的客户发放车价的最高七成、期限最长为两年的按揭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公司提供回购担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在上述前提下,为该类客户发放车价的最高七成、期限最长为两年的按揭贷款,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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