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增加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3日 22: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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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搜候(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搜候投资)签署《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51.5239%,下称:弘圣公司)及“华丽家族复兴天地中心项目”(下称:目标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09年8月与弘圣公司及其原股东上海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盛大公司)签署的《关于弘圣公司48.4761%股权(下称:标的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下称:原股东间框架协议;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9940万元(其中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款项为7071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支付人民币44975万元,尚有人民币33329万元未支付;因政策发生变化,盛大公司同意在收到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尾款后,将标的股权转让予公司指定的第三方]项下所享有按照原股东间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取得标的股权的权利转让给搜候投资,并通过弘圣公司与公司共同对目标项目进行开发建设。以弘圣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人民币25亿元为基数,搜候投资为取得标的股权而需支付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21190万元,其中,需按原股东间框架协议约定向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70710万元,需向公司指定的受益人(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丽家族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50480万元的对价。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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