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2日 07: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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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复星医投)于2010年10月10日,与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象大药房)其他两方股东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象复星;公司董事汪群斌兼任金象复星之副董事长、公司高管范邦翰和胡雪峰兼任金象复星之董事)、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方投资)签订《增资协议书》,各方同意,金象大药房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222.22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22.22万元全部由复星医投认缴,华方投资、金象复星均自愿放弃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本次增资价格以金象大药房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口径)扣除期后分配利润后的数值(即人民币3160万元)为基础,结合金象大药房的市场地位及品牌影响力,并参考市场对于同类轻资产零售企业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水平,经各方协商确定。复星医投拟以现金人民币12222.22万元作为出资,认缴金象大药房本次新增注册资本额,超过部分人民币10000万元计入金象大药房的资本公积。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完成后,复星医投对金象大药房共出资人民币2322.22万元,直接持股比例将由5%增至55%,金象大药房将作为公司之控股孙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根据有关规则,金象大药房与金象复星、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医药产品购销、房屋租赁等)也将成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本公告日至2010年12月31日,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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