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 19: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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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将有关房产转让的议案:公司拟将南京市建邺路98号舜天大厦4-20层15236.49?O房产所有权、2024.90?O土地使用权及车库(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分别为6538.44万元及56.81万元)等附属设施所有权转让给现租赁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寿保险公司),依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12564.98万元(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确定转让价格为1.26亿元。双方已于同日签订了《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人寿保险公司同意继续履行上述房产的现有租约,直至租赁期满。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二)。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0月18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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