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 1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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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召开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九龙山)将所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港龙置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主要持有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约121452?O土地(已规划调整为居住住宅项目)]8%股权转让给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海润),根据港龙置业的估值计人民币5亿元及对应的8%股权比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同时,由浙江海润向浙江九龙山另行支付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计人民币320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于同日签署。上述款项(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现已支付完毕。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九龙山持有港龙置业92%股权。浙江海润将逐步向浙江九龙山购买剩余股权,并最终持有港龙置业100%股权;浙江海润行使剩余股权购买的权利期限为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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