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7日 22: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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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泰工贸)、自然人孙建义(下合称:转让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转让方有意通过对西藏阿里圣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00万元,下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持有矿山(即西藏阿里圣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土县松西区龙木错盐湖矿区)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增资以及转让股权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1%的股权进行转让(金泰工贸、孙建义分别转让比例暂未确定)。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不低于40%,其余的股权由公司和转让方在框架协议签署后共同公开选定的第三方(其与公司合称为“受让方”)通过《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同样方式和条件持有。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上述交易项下合作价款总计为人民币2.7亿元,其中受让方提供的用于目标公司增资的现金、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分别总计人民币1.5亿元、1.2亿元。由于目标公司还持有尚不完善的矿权,本次交易各方确认,待权属完善后,本次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其他矿权的交易价格及方式。 上述交易尚需签署正式的增资和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并需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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