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5日 19: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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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决定以自筹资金先行向广西广维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广维化工)增资2亿元人民币,在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增资后广维化工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至3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同意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大维新材有限公司(下称:大维公司):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大维公司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资产、负债和权益并入公司;大维公司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民事责任、原有经营范围及业务均由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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