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4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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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审查后发出的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将公司前身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视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行为,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公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现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2010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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