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3日 19: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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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2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下称:服装集团)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服装集团全部98%的股权(共计24500万元;服装集团所持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97.14%的股权不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该等股权将由公司以服装集团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账面成本61634286.47元购回)转让给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兴业实业),以标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审计值11407.77万元人民币为依据,转让价格确定为11407.71万元。 二、通过关于收购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下称:隆兴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资2.35亿元与隆兴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收购兴业实业所持有的隆兴公司95%的股权[共计9500万元;隆兴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成本价为7200万元)以及苏州吴越担保有限公司30%的股权(成本价为3150万元)不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该等股权将由兴业实业以账面成本价购回],以隆兴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评估后的各项资产减各项负债以及公司已投资的合作开发资金应得收益后的净资产值人民币26183.16万元,扣除隆兴公司“一箭河”项目(即“岚山别墅”项目)一期已预售但未确认营业收入相应房产的净利润2750万元后的余额乘以95%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22261.50万元作为转让价格。隆兴公司另一股东同意放弃优先收购权。 与上述两项议案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均已于2010年9月12日签署。 三、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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