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1日 20: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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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召开三届五十七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姜恩颖持有的北京浦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700万元;下称:浦丹光电)30%的股权(即注册资本1500万元;评估价值为1947万元),根据交易双方于2010年8月19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500万元(包括转让方应向目标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及在本协议所附加的条件实现后的股权转让的溢价款4000万元),并就转让方完成其注资义务事宜作出相关约定。公司与浦丹光电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新股东姜恩颖等签署了《新股东协议》,对股权转让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了进一步的约定。 二、同意公司与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基建投资;为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授权工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兵(唐山)高新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暂用名;下称:新公司),建设公司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产业及反恐试训基地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双方于2010年8月26日签署的《新公司合作暨发起人协议书》,新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现金出资18000万元(其中17000万元为募集资金,1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90%;基建投资以2000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其评估价值中2000万元现金价值部分作为基建投资的出资额(如不足,则以现金方式补齐;如超出,超出部分列入新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0%;双方并就其他相关事宜作出有关约定,其中,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两年内,基建投资将其实际持有的10%股权以总额2亿元人民币转让于公司。公司与管委会、基建投资共同签署了《义务与权利继受协议》,就三方在设立新公司,履行原有义务等方面作出了约定。 三、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兵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成立中兵宇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用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同意公司向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捐款200万元。 五、同意公司向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4.383%。 六、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17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六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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