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30日 21: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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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9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国电)及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电资产)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分别持有的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地电股份,注册(实收)资本为60000万元]99%、1%,合计100%的股份(下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作价以有关机构出具的、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下称: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15.36亿元和本次股份发行价格5.63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约为27282.42万股,其中:向山西国电、国电资产分别发行股份约27009.60万股、272.82万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山西省国资委预审核同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由原有的单一火力发电业务变更为火力发电和配电业务双项主营业务。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于2010年8月29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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