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30日 21:28 |
作者: |
|
|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出具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公司债权人上海香榭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香榭里)因公司不能向其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为由,根据有关规定,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有关规定,裁定如下:对香榭里申请公司破产重整予以受理。 同时,根据法院公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0年10月15日9:30召开,具体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681号杨浦体育馆。 由于公司被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8月31日停牌一天,2010年9月1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0年10月11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法院明确相关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可能会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调整;公司存在重整不成功而被宣告破产从而退市的风险;如公司重组程序中的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被审计机构确认以致2010年仍然无法实现盈利,则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