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7日 20: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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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同意设立与参股杭州恒生鼎晖科技园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恒生鼎晖)及相关事项: 1、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科技园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园)、鼎晖宇泰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下称:鼎晖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恒生鼎晖,设立分为三个步骤:由科技园以现金独资设立恒生鼎晖,注册资金为25000000元人民币;并以其拥有的杭州恒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川公司)40%的股权按百川公司截至2010年7月31日的净资产额(12479.13万元)为基数出资注入恒生鼎晖;完成后,恒生鼎晖注册资金增至74916500元人民币,科技园仍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和鼎晖投资分别对恒生鼎晖增资人民币800万元、12000万元,完成后,恒生鼎晖注册资金增至163758600元人民币,投资溢价部分计入恒生鼎晖的资本公积。至此,恒生鼎晖股权结构为:科技园、鼎晖投资及公司分别持股45.748%、50.861%及3.391%。 2、同意恒生鼎晖在成立后设立常州恒生鼎晖科技园有限公司(暂定名)参与常州科技园项目(公司已于2010年6月12日作过提示性公告),投资金额预计为1.5亿元人民币左右。 3、同意由公司与科技园与鼎晖投资就上述事项签署《合作协议》,该协议在科技园股东会、公司董事会、鼎晖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审议通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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