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地产”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充议案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5日 20: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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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下称:杭州万通)100%股权中的51%股权转让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交易双方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参考有关评估报告(截止2010年6月30日经评估的杭州万通净资产为56100.60万元)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7亿元。该协议还对关于杭州万通盈亏及债权债务的分担和股权转让完成后对杭州万通的管理等作出有关约定。 二、通过聘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决议是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作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请公司拟于2010年9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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