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6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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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接到股东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茂恒投资)及长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长宜环保)发来的有关文件获悉:上述股东因为债务纠纷,经申请执行人[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安保险)]申请,2010年8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有关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将茂恒投资、长宜环保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2480万股、162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分别为664.166万股、764.166万股)以每股16.10元的价格过户至华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法院裁定执行结束后,茂恒投资、长宜环保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分别减至2479170股、147917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16%、0.69%;华安保险将受让公司股份410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28.3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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