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0日 19: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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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62.99%的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三年。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1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三、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山煤集团注入公司的银行借款42.25亿元,涉及工、农、中、交等11家银行。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不能将借款人主体直接变更为公司,经公司与各银行协商,现与中行、建行等7家银行确认申请办理总额为66亿元的综合授信进行贷款主体的变更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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