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9日 21: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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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正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已签署《关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项目(简称:项目)合资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于2010年8月8日签署了《框架协议》;且合资双方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签署了《关于项目落户经开区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合资双方将在经开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合资公司名称为“安徽江淮正道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暂定为25年;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合资双方各自以现金出资3.5亿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50:50;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合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项目总投资约300亿元人民币,总占地约10-12平方公里;管委会承诺保障相关土地供给,并给予本项目最优惠支持。合资双方并对技术支持等事宜作出相关承诺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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