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6日 19: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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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齐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齐绅投资)和另一方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称:国药集团)对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药产投)同比例减资,其中:齐绅投资对国药产投的出资额由人民币34300万元(包括现金出资额30870万元和股权出资额3430万元)减至4900万元(包括现金出资额1470万元和股权出资额3430万元)。减资完成后,国药产投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0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齐绅投资和国药集团仍持有国药产投49%和51%的股权。本次减资须于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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