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9日 19: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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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召开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哈密物流)修建一条自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矿区至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兰新铁路柳沟站的煤炭运输矿用公路(全长409公里)的议案,总造价估算金额为27961.26万元,计划于2010年9月30日竣工通车。 三、通过哈密物流向银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3年期借款(未包含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0年度融资计划中),并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融资总额为343372.6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27913.59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60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09909.59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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