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7日 19: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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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以传真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4288.52万元,下称:乌海水泥)45%的股权、控股90%的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9240.53万元,下称:包头水泥)35%的股权转让给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标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分别为28929.834万元、6734.1855万元。转让后,公司仍将持有乌海水泥及包头水泥各5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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