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5日 17: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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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下称:防御院)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防御院拥有的改制后的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938.38万元,下称:长峰集团;防御院承诺长峰集团的改制工作将在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前完成)100%的股权。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9.02元/股,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约3.20亿元[最终资产价值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确认的评估值为准]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约为35476718股。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下称:重组),重组方案已获得国资委原则同意。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将拥有改制后的长峰集团100%的股权,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将扩展到安保业务领域。 二、通过关于公司重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签订防御院与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同意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待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经有权部门核准以及盈利预测数据经审核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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