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3日 20: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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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下称:重组)方案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其中,对于拟注入资产中的三处瑕疵房产,即:瑞安市钱塘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五洲大厦3、4、5、16层及上海通茂大酒店有限公司加层建筑和新疆银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加建建筑,由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下称:实业中心)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在本次重组获得相关批准后,各方于交割日进行交割时,由实业中心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作出补偿,补偿标准为瑕疵房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以及由此可能为公司带来的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1558.9万元(如该等补偿款不足以补偿公司受到的损失的,实业中心承诺将进一步补足相应金额);鉴于本次重组未在2009年度实施完毕,中国电信和实业中心承诺对拟注入资产2010年度、2011年度净利润不足盈利预测部分进行补偿。中国电信进一步承诺: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达到人民币6000万元、1亿元,不足部分由中国电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二、同意公司与实业中心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同意公司与中国电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事项均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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