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2日 20:14 |
作者: |
|
|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召开2010年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亚泰房产)对其全资子公司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亚泰房产受让该公司800万元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增资人民币19200万元,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0万元。 二、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泰集团沈阳金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亚泰集团沈阳金安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该两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199930009.50元、199929949.50元)。 三、通过关于对所属公司贷款担保有关事宜变更的议案,即:将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3亿元和1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变更为为上述两家子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的3亿元和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