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7日 19: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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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其控股90%的子公司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下称:美都经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予以质押,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为美都经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银行)杭州建国支行申请的24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同意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杭州鼎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并同意由公司为上述贷款中的9000万元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10年6月底,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25700万元(含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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